表妹忽然在微信上分享了五月天的《步步》,连带着轰炸式的碎碎念,大意是反省自己对这首歌的喜爱姗姗来迟,错过了那——么多年。
11+的圆点跳上绿色软件一角的时候,叶一正缩在床边整理抽屉里头杂乱的书本信件,她快速看完消息,无奈又习以为常地笑了笑,“你长大了(狗头.emoji)”,她回复,然后又放下手机,拿起从抽屉底下抽出的一本笔记本,她在L中随手买下的,人生中第一本日记。
她没有翻看内容,闭着眼睛,她也能回想起这里头有多少矫情。只径直翻到最后一页,从封底的保护套里抽出一叠大大小小的纸片。上头的字迹,或秀气,或张扬,是兔子和江南写下的。
表面第一张是一张明信片,叶一记得不大清晰了,大约是某个特殊节日的礼物,她将明信片翻转,“你知道,就算大雨让整座城市颠倒,我也不会奔跑”,兔子的字跟江南区别很大,有着类似瘦金体的骨架,一笔一画显得刚硬又张扬,就像她的个性一样。
叶一扫一眼手机,表妹的自我反省已经进入尾声,【总有一天你会喜欢陈信宏】她以此结尾。
叶一忽然想起来,兔子也好,江南也好,她们的分别竟是十分相似的,像是宿命一样,无声无息,就这么结束了。
在大家沉默着走向分离之前,她曾问过兔子和江南同一个问题。她自嘲地笑起来,虽说是巧合,但确实有一点宿命的味道了。
“你现在,还喜欢五月天吗?”
兔子停下与餐盘里蒸蛋纠缠许久的筷子,抬头露出一个苦涩的微笑,“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五月天,是你和南哥喜欢。”
“我更中意苏打绿,你知道的。”
叶一应该知道的,只是那时候,江南,还有江南喜欢的五月天,是她的信仰,她很难再把注意力分给其他需要被关注的细节。
“你现在,还喜欢五月天吗?”
“不喜欢了。”江南停下手头搅拌不停的吸管,便利店充足的冷气伴着冰咖啡在叶一手心凝出一层层凉意,江南神情里没有犹豫,只有一点轻微的尴尬和歉意。
心里头像是有什么东西裂开了,发出咔咔的声响。
“那……温柔呢?”她踌躇着,手蜷曲起来虚握成拳。
“不喜欢了。”
忽然发现,连这样的场景都几乎是一模一样,叶一突然很想要笑出声来。
总有一天,你会不再喜欢陈信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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