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丽君,你和叶枫认识多久了啊?”
车上,大姐叶芸一边开车,一边温和的问着郭丽君。
而郭丽君此时也和在香港时候,红唇,红裙,妆容妖冶时候完全不同,穿着休闲装扮的她显得特别的乖巧,柔顺“半个月。”
“半个月?”
叶芸有些意外。
没想到郭丽君跟她弟弟认识才半个月的时间,按她原本的想法,人家姑娘都大老远从香港转了几趟飞机跟叶枫来到了巴塞罗那。
怎么着也应该认识很久了。
结果就半个月,人家姑娘就跟过来了。
想到这里,叶芸从后视镜看了一眼坐在后面眼观鼻,鼻关心的叶枫,没说什么,因为她也有点头疼,张澜目前已经是叶家公认的儿媳了,各方面也很出色,很讨家里人的喜欢。
现在又冒出来一个叫郭丽君的。
不过呢,人家姑娘追过来了,叶芸作为家里的长姐自然要以礼相待的,最关键的是,这个叫郭丽君的姑娘也不错。
长的漂亮。
身高也够。
目测上去,肯定有一米七。
并且家庭背景也很出色,是什么千亿富豪的千金。
这个时候,叶芸就算再怎么向着张澜,有这么出色的女孩追求她弟弟,她内心还是不可避免的感到一阵开心和骄傲的。
在开心的同时,叶芸也在心里嗔骂了一句叶枫,真的是男人有钱就变坏,一点都不学好,到处沾花惹草的。
只是叶芸不知道的是,叶枫除了张澜之外,还有大名鼎鼎的天后孔荆轲,以及在纽约华尔街都小有名气的温月琪。
当然,叶枫也不可能说。
叶芸很快的调整好思绪之后,笑着对旁边的郭丽君说道:“丽君,既然来了,你就在我这里多玩几天,到时候让叶枫带你在巴塞到处参观参观。”
“姐,我就怕他不肯带我去。”
郭丽君看了一眼后面的叶枫,有些“不自信”的说道,言语中,称呼已经叫上了姐。
叶芸也被这一声姐叫的亲近了很多,不由分说的说道:“没事,他会带你去的。”
,前,他都不敢那么的方式。
但是呢,现在问题来了。
郭丽君跟过来了!
意外中的意外!
叶枫可不相信以高萱这么精明的女人,她会看不出来郭丽君跟过来的目的,至于郭丽君,别看她现在在大姐面前,乖巧的跟家养的兔子似的,实则千亿富豪的千金,能有简单的角色吗?
就算叶枫也没想和郭丽君发生什么。
叶枫也不愿意让郭丽君发现他和高萱之间有什么猫腻,和在不在意没关系,而是只要是正常的人,都不会愿意让人发现自己阴暗的一面。
人是一种会自我修饰的动物。
这一点,男女都不例外。
想到这里,叶枫不由得看了看坐在一旁的冯征和潘坤,眼神有点不善,一个这么大活人从香港跟过来,两双眼睛居然能都没发现。
冯征多精明的人?
在叶枫眼神撇过来的时候,他已经一副憨厚老实的模样挂在脸上了,装作什么都没发现,也只有真正老实的潘坤则一脸的坐立不安,知道老板在这一点上对他不太满意了。
前面。
叶芸在和郭丽君在聊着,而郭丽君面对大姐叶芸,表现的格外的耐心,本身也是哈佛大学毕业的,又是千亿富豪之女,情商,智商双高,应付起来叶芸,自然不在话下,没多久,就和叶芸熟络起来了,仿佛认识多年的姐妹一样。
越是如此。
叶枫越发的生无可恋。
差不多半个小时之后,叶芸把车开回了巴塞老城区的酒店,也没管坐在后面的叶枫,直接高兴的把郭丽君带到了酒店里面。
典型地中海装修风格。
从酒店吧台进去没多远,是一个非常大的天井,两边走廊绿荫环绕,非常多的绿植,在绿植的一旁,面向阳光,摆放着几张木制的书桌,书桌上窝着一只毛色亮丽的蓝猫。
靠近楼体的位置,挂着一个鸟笼,鸟笼里面养着会说话的鹦鹉,客人刚进来,便跟客人说着欢迎光临。
可以想象。
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,坐在这里泡一杯茶和一杯咖啡,捧着一本书,没事逗逗猫,逗逗鹦鹉,该是多么的惬意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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